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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清洁产品准入备案工作的通知

 

关于实施清洁产品准入备案工作的通知

 

 

清洁(清洗净化、市政环卫)行业各制造商、经销商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响应《中国制造 2025》国家战略。

    根据商务部2017年底第42号公告:商务部批准《商贸物流园区建设与运营服务规范》等17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公告中《清洁产品流通管理规范》SB/T11209-2017行业标准工作要求,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清洁行业分会启动实施清洁产品准入备案工作,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建立招投标体系,加快清洁产品采购数据平台建设,促进清洁产品流通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备案内容

    1、填报《清洁产品准入备案申请表》(见附件),同时提交纸质文档(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文件名为:机构名称+备案日期。

    2、提交对所备案产品承担法律责任的书面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备案主体和原则

    备案工作仅面向理事及以上级别会员企业。

    产品备案收费标准:备案免费,证书制作费:300元/张。

    备案实行一品一证一编号原则,即一个型号规格的产品,颁发一份产品备案证书,并拥有唯一的一个产品备案编号。

    请各单位按要求,及时完成现有产品备案工作。我会将据此进行各批次备案工作验收,建立相关信息数据库,并根据市场发展要求,在备案制基础上适时推出认证工作。

    四、备案意义

    1、备案产品在中国清洁行业信息服务平台、中清认证、中清商务、清洁杂志等行业官方平台公示公告;

    2、备案产品编入《清洁产品推荐性政府采购目录》;

    3、备案产品优选收录行业培训教材,培训、实操等活动优先采用备案产品;

    4、备案产品在每届中国公共设施与服务博览会“中清商务”展区展示;

    5、备案产品及企业配套其他媒体活动宣传。

    五、联系方式

    联系陈 捷   李翔宇

    咨询电话:010-56195986    18511977029

  

    附件1:商务部2017年第42号公告.docx

    附件2: 《清洁产品准入备案》申请表.docx